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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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3
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
《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公告
准格尔旗人大 4月20日
根据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 2021年工作安排,旗人大常委会拟于4月下旬至6月下旬对全旗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
重点检查《条例》的学习宣传和组织落实等工作情况;全旗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绿色矿山资源开发利用与节能减排、矿山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绿化(土地损毁区、沉陷区及矿区周边的植被再造情况)、矿山现代化与和谐矿区建设等情况;全旗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责任落实情况;全旗各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提取、管理、使用、监督情况;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受理时间
2021年4月20日—2021年5月10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方式
请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反馈至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411办公室。
联 系 人:杨梦星
联系电话:0477—4223229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