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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就全旗贯彻实施 《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展开执法检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7 

  5月10日到14日,由旗人大常委会主任鲁占清任组长、副主任陈杰、安霞任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就全旗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情况展开执法检查。旗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及旗自然资源局、能源局、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准旗分局、旗农牧和水务综合执法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中,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准格尔召镇、纳日松镇、薛家湾镇、龙口镇、沙圪堵镇和暖水乡等地,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煤矿就《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鲁占清在检查中指出,绿色矿山建设是我旗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有力举措,也是推进我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抓手。要切实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通过成立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管理、乡镇监督、村社参与”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责任体系,定期研究、调度、解决各矿业主体在绿色矿山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督促推进各矿山责任主体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各煤矿和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条例》内容,全面承担起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治理工作主体责任,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规划编制中的各项任务,积极主动承担起生态治理、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等有关责任与义务,为准格尔旗留下天蓝水绿山青的良好生态环境。

  鲁占清强调,要制定完善覆盖不同区域、不同矿型、不同地质条件的全旗绿色矿山建设总体规划,各矿山企业要对照总规按期修编完善绿色矿山建设提升方案,相关部门要通过联合会审、完工验收等方式加强对矿山企业的生态恢复治理工作提升方案的审核把关,完善验收程序与细则,特别是标高和覆土不达标的企业,要尽快改正,补充完善。要探索“开发地下水、蓄存天上水”的蓄水保水矿区治理新模式,综合运用喷灌、滴灌等节水技术解决绿色矿山建设用水问题。要选择适地适生适用的林草品种及种植模式,构建绿化、彩化、经济化的花园式和谐矿区。要切实结合村情实际,通过与乡镇、村委班子和村民代表座谈协商,推动一个或多个可持续发展项目在还田过程中加以推动实施,让农民依托产业发展生产。

  此次执法检查也是旗人大机关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内容之一,旨在通过对全旗贯彻实施《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绿色矿山建设,开展矿区环境整治,切实为筑牢祖国北疆绿色安全屏障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