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 关于印发《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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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5
各苏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
《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已经旗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
2.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联系
本级人大代表制度
3.准格尔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名单
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
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守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旗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依法履行职责。
第三条 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转型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 必须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办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权威和尊严。
第五条 自觉服从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常委会安排的活动,认真完成常委会分配的任务。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出席全体会议时,应提前向常委会主任履行请假手续;不能出席分组会议的,应当向本组召集人请假。
第六条 努力完成常委会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根据主任会议安排,围绕常委会会议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工作。
第七条 常委会组成人员在每次参加常委会之前,应围绕本次会议主要议题做好审议准备工作。会议期间要围绕会议议题认真审议,积极发表意见,审议各项议案和工作报告时应当遵守《准格尔旗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
第八条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与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与要求,勇于担当,多干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遵守常委会议事规则,认真参加对各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服从表决结果。
第十条 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规定,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始终保持勤政廉洁。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十二条 本守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制度
准格尔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为认真履行法律赋予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职责,必须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对人大代表负责,根据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的制度。
一、常委会组成人员以联系原选区的本级人大代表为主,并结合联系代表人数及工作需要等实际,每位组成人员分别联系旗人大代表若干名。
二、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可通过见面走访、接待代表来访、书信、电话以及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进行,也可利用参加视察或在旗人代会期间接触,以及深入基层调研等走访代表,与所联系的代表保持经常性的联系。
三、常委会组成人员应按分工对负责联系的旗人大代表每年至少见面联系一次。
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旗人大代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听取代表关于所在地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2.征求代表对人大常委会、政府、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围绕人大常委会年初确定的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安排,通过代表开展调研,充分反映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4.深人基层调查研究,了解代表的生产、生活、工作实际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其它需要联系了解的内容。
五、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参加原选区和选区所在苏木乡
镇、街道办事处的代表活动。
六、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查研究、审议报告和开展视察、
检査等活动时,要主动征求所联系代表的意见,以充分反映社情民
意。
七、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帮助所联系的代表解决工作、生产、
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八、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具体服务工作,由旗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委负责。各苏木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要做好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旗人大代表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及时向常委会及主任会议反馈联系代表情况。组成人员在与代表联系中反映出的一些重要意见、建议和要求,旗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委负责收集、整理并提出办理意见,及时报请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后,作出妥善的处理解决。
十、常委会组成人员如有变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十一、本制度自主任会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3:
准格尔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名单
刘平委员联系代表:郭双丽 华生明 菅林义(暖水乡代表团),郝永成 周玉莲(布尔陶亥苏木代表团);
何文焕委员联系代表:任光明 段石进 白玉清 池瑞金 王乌日娜(十二连城乡代表团);
薛欣波委员联系代表:万五小 王 艳 胡凤兰 王耀清 鄂永旺(沙圪堵镇代表团);
苏开成委员联系代表:王国瑞 赵春益 宋小燕 王喜梅
屈海霞(沙圪堵镇代表团);
韩秉林委员联系代表:贺 瑞 李官成 赵丽琴 栗喜柱 任维占(沙圪堵镇代表团);
刘海祥委员联系代表:华秀梅 黄瑞珍 黄 盈 高培荣 鲁攀林(沙圪堵镇代表团);
鲁宝玉委员联系代表:张剑忠 康当兵 曹 霞 刘淑珍 邬来师(龙口镇代表团);
王二师委员联系代表:林凤仙 武俊英 刘培珍 刘建军(魏家峁镇代表团);
白霏委员联系代表:李彩霞 李 华 郝 英 杨 寅(纳日松镇代表团);
闫琦浩委员联系代表:孙丽花 金存狮 王金世 郭连成(纳日松镇代表团);
赵雷委员联系代表:贺 蕾 李怀玉 杨 军 魏宝花
云瑞秀(准格尔召镇代表团);
鲁宇奇委员联系代表:黄桂兰 秦银良 陈俊生 黄斌斌 王占平(大路镇代表团);
李源源委员联系代表:贺成官 黄美兰 杨侯梅(大路镇代表团),刘晓庆(十二连城乡代表团);
杨国君委员联系代表:张银岱 刘 群 杨 莲 董俊义 李来喜(薛家湾镇代表团);
贺琼委员联系代表:董兵义 王军义 姜树芬 倪新民 云秀秀(薛家湾镇代表团);
杨树青委员联系代表:高丽娜 郝兰半 黄二泉(薛家湾镇代表),李明珠(兴隆街道代表团);
王澜委员联代表系:王峥嵘 段海水 白小燕(友谊街道代表团)
燕永飞委员联系代表:朱彦峰 刘丽凤 冀 亮(友谊街道代表团);
王文全委员联系代表:张换成 侯淑娟 刘 敏 郑 坤 韩美荣(蓝天街道代表团);
王耿昀委员联系代表:吴二红 韩方娟 韩福海 娜 仁 包沙仁(蓝天街道代表团);
越永清委员联系代表:李改萍 霍翠云 鲁永清(蓝天街道代表团),张俊彪(迎泽街道代表团);
张美科委员联系代表:邬 生 周山厚 杨 冉 刘向东(兴隆街道代表团);
田琴委员联系代表:郭艳玲 侯 霞 张馨月 郝瑞萍(兴隆街道代表团);
苏永江委员联系代表:聂丽霞 张继军 苏志强 韩静贤
张薇(迎泽街道代表团)。